2021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第一批招聘专业研究人员公告
2021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第一批招聘专业研究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前身为西欧研究所)成立于1981年5月,是从事欧洲及区内国别研究的国家级科研机构。欧洲研究所还承担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本科生及欧洲研究系硕士、博士研究生教学与指导工作,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并接收国内外访问学者。欧洲所出版的《欧洲研究》杂志、《欧洲发展报告》蓝皮书在学界有着广泛的影响。中国欧洲学会秘书处设在欧洲研究所,是国内开展欧洲研究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招聘岗位:研究岗位
数量:5人
研究方向:从事欧洲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国际关系等问题研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三)出站博士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人员。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获得博士学位,其中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能如期毕业且顺利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能提供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学风端正、治学严谨、热爱科研事业。
(五)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水平和影响的学术论文。
(六)外语(英语或其他主要欧洲语言)能力突出,适应专业研究及国际交流的需要。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要求执行。
(九)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职责
(一)参加集体项目和重点课题的研究,担任高级研究人员的科研助手。
(二)按照所里制定的科研工作量化指标,完成科研任务。
(三)承担所级课题或青年课题,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四)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承担或完成研究所、所在研究室交办的任务。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超过3:1启动后续程序,达不到该比例的,在启动前视情况是否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量。
(三)考试、业务考察:招聘采取考试和业务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1.考试: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外语考试,各占50分,专业成绩和外语成绩直接相加为综合成绩。结合岗位特点设置笔试内容,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外语合格分数线为30分)的,进入业务考察环节。
2.业务考察:由所学术委员会和所聘用委员会共同召开会议进行业务考察,按照个人陈述、提问答辩、专家评议、投票表决程序进行。应聘人员原则上获得实际到会人数2/3以上赞成票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程序,如获得2/3以上赞成票人数超过5人,对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被考察人员再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由在场专家根据业务考察人员现场表现、成果发表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的适合度按满分100分给出分数。按得分高低排序,前5名进入下一阶段程序。
3.实习:安排2周左右的实习,确认应聘人员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体检:实习通过的,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政治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实习、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拟聘人选空缺,经研究,可视情况从业务考察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人中按得票数量依次安排备选人员递补,或不再递补并取消招聘。
因疫情影响,实习、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可视实际情况调整先后顺序。
(六)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综合考试、业务考察、体检、实习、政治考察等情况,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在招聘发布公告渠道对拟聘用人选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备案:人事教育局审核拟聘用人选资格条件、聘用程序等,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
(九)办理入职手续:人事教育局备案后,由所人事部门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办理入院报到手续。
五、聘用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报名方式
(一)疫情期间,不接收纸质版材料,应聘者请提交报名材料的扫描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1.《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2.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学术代表作2篇。
3.应聘人员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籍页)。
4.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学历认证,可在“学信网”查询生成;国内学位认证,可在“学位网”查询生成)。
5.留学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联系电话:010-85195734
(四)电子邮箱:srhuang@cas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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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
2020年12月9日
可添加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 wwwtjgk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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