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招聘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公告
2021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招聘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0日为报名期限,1月 20日24:00之后不再接受报名。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招聘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公告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以下简称“海水淡化所”)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我国唯一专门从事海水利用(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海水化学资源利用、海水净化与水再利用、膜科学、海水利用发展战略、海水及苦咸水利用检测与监测、海岛水资源保护与利用、防腐与水处理等)公益技术、共性技术、产业化关键技术和发展战略研究的国家级公益类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是国家海水及苦咸水利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海水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水淡化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分技术委员会、中国膜工业协会液体分离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和环印联盟(IORA)海水淡化技术协调中心、亚太脱盐协会(APDA)秘书处依托单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
2021年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含委培和定向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2021年,我所公开招聘12名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无需笔试,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1年海水淡化所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0日为报名期限,1月 20日24:00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1)请报名人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下载填写《2021年海水淡化所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一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dhsgkzp@sdmu.com.cn邮箱。
(2)报名邮件主题、报名表和个人简历文件名均须按照“公开招聘应届生-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其中,报名表须本人签字并扫描为PDF文件。
例:“公开招聘应届生-1-海水淡化电气及自动化技术研究-张X”。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我单位将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我所门户网站发布。
(三)面试
每个岗位按照不小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安排在我所门户网站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各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组织体检和考察。考察对象名单在我所门户网站发布。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和我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要求
(一)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名一个岗位。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及相关信息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航海道55号
邮 编:300192
网 站:www.sdmu.com.cn
邮 箱:dhsgkzp@sdmu.com.cn
联系人: 周 越 022-87898119 贾 丹 022-87898120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
2021年1月5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