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滨海新区部分街镇调剂选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2021天津滨海新区部分街镇调剂选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滨海新区禁毒工作队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全区多种形式用工中调剂选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14名。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认真执行关于调剂选聘范围、条件、程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确保专职网格员调剂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调剂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调剂选聘对象
1.从由新区财政保障的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人员中调剂选聘;
2.被调剂选聘人员不限居住区域,食宿及通勤费用自理;
3.现有专职网格员、社工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
(1)参加过邪教组织的,或有吸毒史,或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从事专职社区禁毒工作被辞退的;
(3)其他不适宜从事社区专职禁毒工作的。
(二)调剂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禁毒工作;
2. 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沟通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善于与人接触,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具备禁毒法律法规、信息化、毒品预防宣传等基本知识;
3.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具有一定的心理学、医学、精神病学、社会管理等专业知识;
(2)具有禁毒戒毒工作经验;
(3)有公、检、法、司等部门从业经历的。
三、街镇调剂选聘人数及报名咨询
四、工作任务
在区禁毒办和街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1、基础工作。准确掌握辖区内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基本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谈心、走访及电话访谈并做好记录(每月一次),了解戒毒康复人员思想、生活、交友情况,保持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做好辖区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工作,并能熟练操作运用吸毒人员管理平台,及时做好平台系统维护。
2、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与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规范文书资料和戒毒工作台账,协助相关部门为其提供戒毒康复知识辅导、法律、就学、就业援助和困难救助并做好记录。落实动态管控措施,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并共同查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逾期未报到和严重违反协议人员。
3、社区治疗。积极纠正戒毒人员不良心理、行为,动员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参加药物维持治疗;对临时中断药物维持治疗的人员进行联系,督促其继续参加治疗。
4、禁毒预防宣传。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按要求落实宣传月和上级部署的宣传工作并留存相关资料,有效提升群众拒毒、防毒能力。
5、管理监督。制定针对性的戒毒帮教工作计划,参与4+N帮教小组工作,通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检验,督促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对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人员,情节轻微的,要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和劝诫;及时向所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和辖区派出所反馈发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严重违反协议或在戒毒康复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情况。
6、服务矫治。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提供戒毒治疗服务机构信息。协助有关部门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家庭关系等社会功能修复和社会融入服务,开展职业技能和就业指导,帮助戒毒康复人员戒除对毒品的心理依赖,回归社会、获得新生。
7、评估认定。对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满的人员,及时进行综合评估,认为已经戒除毒瘾的,报请决定机关批准解除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脱毒认定)。
五、薪酬待遇
按照每年6.5万元的经费标准执行,包含五险一金(含单位承担部分)、防暑降温费、取暖补贴、带薪年休假、绩效工资、工会会费、残疾人保障金。薪酬由各街镇根据日常考勤、工作表现和业绩考核确定、发放。所需资金城市街道纳入各街年度财政预算,体制街镇自行负担。
六、报名考试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6日至3月4日(周六、日除外)
2.调剂选聘的报名、考试、录用等相关工作由各街镇具体组织实施,并于3月10日前完成。详情咨询各街镇。
附:《滨海新区调剂选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1年2月26日
原标题:滨海新区部分街镇调剂选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QQmJ0LFBciot75QZ0WP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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