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武清区河(湖)长制办公室招聘区级社会义务监督员40人公告
2021天津武清区河(湖)长制办公室招聘区级社会义务监督员4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3月22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天津武清区河(湖)长制办公室招聘区级社会义务监督员40人公告
为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全面落实,建立科学有效的河长制社会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监督管理成效,依据《武清区河长制湖长制区级社会义务监督员聘任与管理办法》和《武清区河(湖)长制社会监督制度》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区拟招聘40河(湖)长制社会义务监督员,参与我区河(湖)长制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方式
采用社会公开招聘与镇街(园区)推荐招聘两种方式在全区范围内选聘区级社会义务监督员。
二、聘任对象
年满18周岁,具有本区常住户口,身体健康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聘任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正义感和责任心;
(二)热心水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河(湖)长制公益事业,志愿义务为全区河湖管护工作贡献力量,自愿做好监督工作;
(三)具备一定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常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清晰准确表述发现和掌握的情况;
(四)能够使用微信、电子邮件等上传监督信息;
(五)非从事河(湖)长制相关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结合自身情况,利用工作之余定期对监督范围内水域管护情况进行巡查检查;
(二)举报污染和破坏水环境的行为;
(三)对各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河(湖)长制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社会监督员管理
(一)社会监督员聘期为1年,由区河(湖)长办统一发放聘用证书;
(二)按照区河长办要求做好述职等相关工作;
(三)区河(湖)长办结合社会义务监督员监督工作落实情况,每年组织评选区级优秀监督员;
(四)聘期内,对未履行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或不能自觉维护社会监督员良好形象者,区河(湖)长办可提前解聘。
六、招聘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3月22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应聘人员可在武清区政务网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在报名表中粘贴一寸免冠照片,未提供照片视作报名无效),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wqqhhzb@tj.gov.cn;
(三)区河(湖)长办按照本区监督员名额和聘用条件进行审查,并电话通知被聘用人员;
(四)聘任后,区河(湖)长办组织对监督员进行培训并颁发聘书。
(五)区级社会义务监督工作为公益事业,无薪资报酬。
(六)如招聘同一区域报名人数较多,首先择优选取一名聘任,其他人员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确定其是否接受调剂,如接受调解则就近分配,如不接受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82259001 联系人:王怡萱
武清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附件:
原标题:武清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招聘2021年度区级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jwq.gov.cn/xwdt/tzgg/202103/t20210309_5378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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