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 天津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聘 >> 事业单位

2021天津青少年事务社工招聘公告21人

发布:2021-03-31 15:02:58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天津青少年事务社工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缴费时间:2021年3月30日9:00—4月12日17:00;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职业能力测验》科目可参考天津事业单位课程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天津青少年事务社工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按照《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和我市共青团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关于加强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民非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21名

  (详见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招聘计划表)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开始日期后一日,即2021年3月31日。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应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应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 外省市户籍人员报考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5.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专业水平;

  6. 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7.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外国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 具有纹身人员;

  5.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 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 现役军人;

  8. 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9. 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10. 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 中共党员;

  2. 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等专业毕业证书的;

  3.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 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

  5. 持有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6. 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

  7. 持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

  8. 报考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6(宝坻区),所学专业为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的;

  9. 报考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7(武清区),有公益组织、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管理经验的;

  10. 报考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8(静海区),所学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的;

  11. 报考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9(宁河区),所学专业为法学门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历史学门类、哲学门类的;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1. 考试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2. 网址: www.tjhrfz.com(天运人力资源网)

  3. 报名、缴费时间:2021年3月30日9:00—4月12日17:00;

  4.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90元(45/科,两门科目)。

  5. 其它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在进行报名时,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报名信息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5:1的不能开考,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相应调整或者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3)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于2021年3月30日—4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休息)到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河东区八纬路103号)1号楼3层天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联系电话:24236992。

  (4)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笔试、资格审查、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每科目100分制。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4月24日8: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笔试准考证下载网址:www.tjhrfz.com(天运人力资源网)

  笔试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原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能参加笔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招聘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28日,登录报名网址:www.tjhrfz.com(天运人力资源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事项。

  2、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团员证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审后即退,复印件留存。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7日-8日,9:00-11:30,13:30—16:00

  资格审查地址: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河东区八纬路103号)1号楼3层天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原因产生的进入面试人员空缺,按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审查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5月中旬。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安排,进入面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网址进行查询。

  面试具体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和公示

  1、体检

  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面试复试人员。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www.tjhrfz.com(天运人力资源网),查询相关内容。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参加体检人员检查出重大疾病、传染病及漏检项目,视为体检不合格。因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2、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规定要求,请体检合格人员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提交。提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www.tjhrfz.com(天运人力资源网),查询相关内容。

  3、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在报名网址:www.tjhrfz.com(天运人力资源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后,符合录用条件的报考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到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安排的岗位工作。

  七、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录用等事宜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考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范围以《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中国社会出版社2020年3月出版)、《青少年社会工作》(陆士桢 王玥著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第3版)为准。

  咨询电话:2423699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

  原标题: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jhrfz.com/pc/examinationShowNotice.shtml?seqId=163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1 http://www.tj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11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