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招聘93人公告
2021年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招聘9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08:00至2021年7月19日18:00。笔试主要考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综合知识能力和写作能力。备考综合能力知识可参考:2021年天津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天津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tjgkworg,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均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事航标建设养护、港口航道测量绘图、水上安全通信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职责。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年龄上限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职位仅限1986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报考;年满18周岁,年龄上限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职位仅限198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报考。
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年龄要求统一为:本科生(1995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199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1986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此次招聘,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6.目前在读的尚未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南海航海保障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zl.msa.gov.cn)报名。
2.本次招聘由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和广西海事局共同组织,每人仅限报考上述一个单位中一个用人单位的一个职位。
3.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08:00至2021年7月19日18:00。
4.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12日08:00至2021年7月20日18:00。
5.为防止后期考生集中报名出现网络堵塞情况,2021年7月18日18:00后,报考系统不再更新报考合格人数。
6.报考人员开始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详细了解报考职位条件,提前准备电子证件照片,网上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照网上报考规定的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7.网上报考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主要资格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8.网上报考须有效注册后,才能登录报考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交审核,注册名是登录报考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9.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报名确认等操作,报名确认完成后方取得笔试资格。
10.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审核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之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反馈,请考生注意登录网站查询。“退回补充材料”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完善报考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提交申请该职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将不能修改,也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后果由考生负责。
11.本年度部分招聘职位设笔试开考比例为5:1(招聘职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即招聘1人的职位,需有5人及以上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开考;招聘3人的职位,若最终只有14人通过资格审核,则计划招聘人数调减至2人,以此类推),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方可按计划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相关职位作相应核减至取消。截止2021年7月20日18:00,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5人的职位予以取消,并公布取消职位情况。
对于职位已取消但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7月20日18:00至7月23日18:00,提交改报职位确认书(具体要求详见取消职位通知),重新选择职位进行报名,报名相关要求不变,逾期未提交确认书的,视作放弃改报权。2021年7月28日根据最终报考职位审核通过人数,对未满足5:1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计划招聘职位数量,并公布调整后的公开招聘职位数和报名情况。
(三)报考确认、打印准考证。
1.报考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在2021年7月29日18:00至8月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见附件2),确认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应当诚信参加笔试。为避免随意弃考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和影响考试组织秩序,已经确认参加笔试但又无故缺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2.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预计为2021年8月初至笔试前。以报名网站公告的时间为准,敬请关注。
3.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网上报考时间、报考确认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考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考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21年8月,笔试考点设在广州市。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笔试考点变更的,将通过有关网站提前发布笔试考点变更信息。
最终的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和地点为准。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综合知识能力和写作能力,笔试总时长为3小时。
2.面试。
面试暂定在2021年9月举行。最终时间、地点以南海航海保障中心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将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确定的面试比例,在各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在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zl.msa.gov.cn)、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官方网站(www.ngscs.org)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满分200分)÷2×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合格的,面试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招聘职位表上有特殊要求的,除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需符合招聘职位表上的要求。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官方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笔试后,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2.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考、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请密切关注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官方网站,同时应确保报考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本单位无关。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考生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公开招聘网站上的《防疫与安全须知》(详见附件3),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凡违反属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有关说明
(一)招聘职位要求的条件中涉及有关资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
(二)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应是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不得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外(境外)全日制学历学位(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且通过我国教育部门对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也可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在2019年7月12日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三)“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职位。
(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视同符合大学英语CET-4测试425分及以上的要求:
1.2005年以前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合格证书;
2.2005年以后大学英语四级(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3.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
4.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
5.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
6.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7.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同符合大学英语CET-6测试425分及以上的要求:
1.2005年以前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
2.2005年以后大学英语六级(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3.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
4.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
5.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
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六)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符合通过船员适任考试的要求:持有无限航区船长或驾驶员或轮机长或轮机员适任证书;持有沿海航区船长或驾驶员或轮机长或轮机员适任证书。
(七)持有无限航区一等适任证书符合沿海航区相同或较低职务船员的要求,如:持有无限航区一等二副适任证书符合沿海航区二副、三副的要求。
(八)持有无限航区二等适任证书符合沿海航区二等、三等相同或较低职务船员的要求,如:持有无限航区二等大副适任证书符合沿海航区二等或三等大副、二副、三副的要求。
(九)持有相同航区较高等级的适任证书符合相同航区较低等级相同职务和较低职务适任证书的要求。如:持有沿海航区一等大副适任证书符合沿海航区二等大副、二副、三副的要求。
(十)持有相同航区相同等级较高职务适任证书符合相同航区相同等级较低职务适任证书的要求。如:持有沿海航区二等大副适任证书符合沿海航区二等二副、三副的要求。
(十一)各职位条件中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均须在2021年7月12日有效,已失效的不符合条件。
(十二)持有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要求2021年7月12日仍在有效期内,已失效的不符合条件。
(十三)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为准,兼职经历不视作相关工作经历。
(十四)以第二专业报考者需同时具备该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均不含辅修)。
(十五)报名信息填写要求
1.报考人员须在学习经历栏中如实填写本人高中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教育经历。
2.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应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社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及职务,待业也请一并注明。
3.报考人员填写“外语水平”栏,需填写具体等级及成绩,如“CET4-450分”。船员适任证书填在“其他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及取得时间”栏。
4.家庭成员情况栏填写父母、配偶及子女的基本信息,包括工作单位、职务。
九、联系方式
1.有关本次招聘报名政策方面的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向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20-89320780,邮箱:gdmsasyzp@163.com。
2.有关本次招聘报名网站技术方面的问题,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技术部门咨询。联系电话:010-57712100转8615/8611,技术支持QQ:2475226751。
相关附件
附件1.南海航海保障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上传电子照片要求.doc
附件3.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x
附件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
2021年7月5日
文章来源:http://zl.msa.gov.cn/Portal/Notification/NotificationDetail.aspx?notiId=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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