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 天津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聘 >> 事业单位

2021年北京市通州区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211人公告

发布:2021-09-02 15:58:29    来源: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北京市通州区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211人公告已发布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天津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tjgkworg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北京市通州区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211人公告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我区将组织实施2021年区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通州区35个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174个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经历等条件;

  (1)年龄计算方法:年龄=2021年-出生年,例如35岁以下包括35岁,即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均符合35岁以下条件。

  (2)工作年限计算方法:截止到2021年8月(含),每满12个月为一年。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事行政关系还须在京;

  6.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招收对象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7.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及相关回避制度;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报名系统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

  选择“考试报名”栏目登录,首次使用该系统的考生,须先注册,成功登录系统后进行相应操作填报。

  考生可于2021年9月7日10:00至9月9日16:00,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打印报名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及报名系统填报说明,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个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二)资格初审

  2021年9月7日10:00至9月9日16:00,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考者须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招聘单位咨询。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9月22日10:00至2021年9月25日9: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专栏打印准考证。

  (四)公共基本能力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星期六)上午

  《公共基本能力测验(管理岗)》 150分钟

  9:00—11:30

  《公共基本能力测验(专技岗)》 150分钟

  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及《通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参加公共基本能力笔试。

  请考生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前下载并签署《通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当天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查验身份人脸识别时除外),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当天体温正常且“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并提供本人《通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及72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满分为100分,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下载,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kszl/zsyd/)。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笔试成绩查询和入围人选

  笔试成绩统一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http://www.bjtzh.gov.cn/bjtz/home/tzgg/index.shtml)进行公布。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

  笔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各招聘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六)资格复审

  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选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满足入围面试规定比例的,各招聘单位应在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本人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登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查询。

  (七)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五天。

  面试时间、地点登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查询。

  (八)考察和体检

  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得出。每个招聘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的考察和体检人选。如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相应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考生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公开招聘下一步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3.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考生本人考试事项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4.因考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5.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6.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7.专业设置按照国家教育部门颁布推行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等专业目录执行。

  8.考生应自觉配合招聘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9.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及疫情防控要求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报考事宜咨询详见《岗位需求表》中各单位联系电话

  招聘监督电话: 80817702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咨询时间为周一-周五9:00-11:30,14:00-17:00)

  点击下载>>>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日

  文章来源: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9/t20210901_2481587.html
 
\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相关问题相关问题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1 http://www.tj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11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