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6人职位表
2022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6人职位表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9日16:00。天津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2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6人公告附件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与技能(岗位所需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指导目录);
5.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自愿遵守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满足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全部条件;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及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报到截止日之前取得,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在报名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届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2020年、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20、2021、2022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生对待。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除外;
9.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管理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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