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 行测资料 >> 常识

2023年天津公务员常识累积:电和磁

发布:2022-12-09 14:29:2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天津公务员常识累积:电和磁

      行测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天津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更多天津公务员考试复习技巧详见2023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教程(点击订购)

电和磁

  一、概念

  1.电:电是静止或移动的电荷所产生的物理现象。

  2.电荷:有正电荷和负电荷两种。

  3.电流:带正电的或带负电的粒子(如电子)的运动、并伴有产生热、磁场或化学变化这样一些可观察的效应。电流是电流强度的简称。通常以安倍为度量单位。

  4.电势:单位电荷在静电场的某一位置所拥有的电势能,通常以伏特为度量单位。

  5.电磁作用:电磁场与静止或运动中的电荷之间的一种基本相互作用。

  6.磁:在电磁学里,当两块磁铁或磁石相互吸引或排斥时,或当载流导线在周围产生磁场,促使磁针偏转指向,或当闭电路移动于不均匀磁场时,会有电流出现于闭电路,这些都是与磁有关的现象。

  7.电磁是能量的反映,是物质所表现的电性和磁性的统称,如电磁感应、电磁波、电磁场等。所有的电磁现象都离不开磁场;而磁场是由运动电荷产生的。

  二、效应

  在大自然里,电的机制可以解释很多众所周知的效应,例如闪电、摩擦起电、电磁感应等。

  1.闪电的产生原理:是云与云之间、云与地之间或者云体内各部位之间的强烈放电现象,一般发生在积雨云中。

  闪电的现象分析:

  雷声:电荷发生中和作用时会放出大量的光和热,瞬间放出大量的热会将周围的空气加热到3万°C的高温,造成空气突然膨胀,同时推挤周围的空气,使空气产生猛烈的震动,此时所产生的声音就是雷声。雷电和闪电是同时发生的,因为光速比声速快很多, 所以我们总是先看到闪电后才听到雷声。

  2.摩擦起电的产生原理:是用摩擦的方法,使电子由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从而使两个物体带上了等量的电荷。

  摩擦起电的现象分析:

  摩擦起电的实质是电荷的转移,得到电子的物体带负电,失去电子的物体带正电。摩擦过的物体具有吸引轻小物体的性质。

  自然界中只存在两种电荷:规定丝绸摩擦过的玻璃棒带的电荷为正电荷,用毛皮摩擦过的橡胶棒带的电荷为负电荷。同种电荷互相排斥,异种电荷互相吸引。

  3.电磁感应,指放在变化磁通量中的导体,会产生电动势。此电动势称为感应电动势或感生电动势,若将此导体闭合成一回路,则该电动势会驱使电子流动,形成感应电流。一般认定为迈克尔?法拉第于1831年发现了电磁感应。电磁感应俗称磁生电,多应用于发电机。

  三、应用

  1、导电:指导体内部存在可以自由移动的电子,电子定向移动形成电流。

  导电的应用:

  导电体是容易导电的物体;不容易导电的物体叫绝缘体。金属导体里面有自由移动的电子,导电的原因是自由电子。

  半导体随温度升高其电阻率逐渐变小,导电性能大大提高,导电原因是半导体内的自由电子和空穴。

  2、保险丝:也被称为电流保险丝, IEC127标准将它定义为 “熔断体”,其主要是起过载保护作用。

  保险丝应用:

  当电路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伴随着电流不断升高,保险丝就会在电流异常升高到一定的高度和热度的时候,自身熔断切断电流,从而起到保护电路安全运行的作用。

\ 刷题巩固,趁热打铁

  例题:关于摩擦起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摩擦起电创造了电荷

  B、任何两个物体摩擦,都可以起电

  C、物体因摩擦而带的电,都是正极电

  D、任何物体摩擦后都可以吸引其它物体

  解析:

  本题考查科技。

  A项错误,摩擦起电并不是创造了电荷,只是电子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使正、负电荷分开。

  B项正确,任何两个物体摩擦都会产生静电,只是有时摩擦产生的电荷就不会被累积,就不会显现静电的特性。

  C项错误,相互摩擦的两个物体,必然带上等量的异种电荷,一种物体带正电,另一种物体带负电的现象。

  D项错误,物体摩擦都会产生静电。但是,物体本身的导电性决定了电荷是否可能被累积。对于导电材,摩擦产生的电荷会被传递或与异种电荷中和消失,所以摩擦产生的电荷就不会被累积,就不会显现静电的特性。

  故正确答案为B。

\更多行测技巧与方法扫码获取

\
 



天津公务员快速提分手册
(点击订购)


上架啦!

快速掌握出题规律,提炼解题技巧,强化提升10%的解题时间

图片

为助力考生直击快速上岸,配套还赠送模拟卷+课程+练习  

   图片

 
\常识储备不够?扫码回复“咨询老师”


\
北京公务员考试网微信公众号

 
\
扫码关注回复“咨询老师”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2 http://www.tj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11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