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到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到的通知公告摘要
文章来源: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100/010003/202308091612549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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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到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到的通知
根据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安排,请2023年6月13日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公示的拟聘用考生,按照如下要求做好入职报到工作。
一、报到时间
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报到地点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到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到需携带证件及资料
(一)应届毕业生
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报到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二)社会在职人员
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其他证件到报到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人员
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报到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到时,需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报到入职。
(二)报到当日,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完成报到手续即为入职,由单位安排工作,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须由本人办理报到手续,不允许他人代办)。
(三)应届毕业生应携带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报到当天签订就业协议。如在报到前需要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宜的,请与报到单位联系。
(四)即日起,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办理档案邮寄(档案接收单位及邮寄地址见附件2)、党团关系转移等手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事宜请与报到单位联系)。
(五)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需要办理落户手续的,应在报到后,按照天津市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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